绿化垃圾勿乱扔 自行清理且处罚

发布日期:2021-05-08 16:10    作者:琅管委执法局张健     来源: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    字体:[] [] []

春夏交接之际,绿化修剪本为美化环境,却有部分作业人员将修剪产生的树枝、树叶等绿化垃圾随意扔在路边或塞入绿化带内。近日,琅管委执法局加强对此类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现场制止7起,立案处罚3起。



按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绿化垃圾本属于可降解的天然养料,绿化养护单位均应有绿化垃圾收纳场所。经调查,乱扔行为多为作业人员图省事、少跑路、清理快,现场查处后,均能清理到正规场所处理。

琅管委执法局在此呼吁各养护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文明修剪,规范清理,真正美化我们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