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山管委会2020年“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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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涵育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滁州市“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滁文明委〔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传承好家训、订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为重点,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积极引导全委党员干部职工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从自身做起、从家风抓起,达到家风带作风,作风助党风,党风促社风的目的,为滁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琅琊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开展党员干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选活动;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征集原创家训家规。

    三、组织领导

    成立滁州市琅琊山管委会2020年“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严  明

    副 组 长:梁万余、张  斌、李  斌、刘南川、杨国龙、王千兵

    成    员:朱  惠、王  静、余育国、吴仕振、朱帮文、

    朱晓春、张  健、高  山、阮雪峰、陈高洁、吝童妹、汪本鸿、韩  芳、周旭静、卞长城

    四、活动标准

    (一)推选活动

    1.推选名额。委机关、执法局、景区、林场党支部结合推荐对象个人实际、家庭实情,原则上分别推选出党员干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候选对象各1个。

    2.推选条件。“文明家庭”家庭成员需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传承中华孝道,具备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庭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评选标准。“最美家庭”推选要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常态化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得到认可的身边家庭榜样。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原则上,推荐的市级“最美家庭”其家庭或成员需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家庭需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3.推荐重点。在推荐爱国爱家、孝老爱亲、优良家风、热心公益、勤劳节俭、诚实守信、移风易俗、绿色环保、清正廉洁、书香阅读、拥军优属等典型家庭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特别是广大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中的典型家庭,重点推荐在打赢脱贫攻坚工作中自强不息、自立更生、创业致富的典型家庭和扶贫扶志、扶危济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典型家庭。

    4.负面清单。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⑴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⑵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⑷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⑸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⑹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⑺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⑻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5.材料要求。填写《2020年度滁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附件1),附1500字家庭事迹材料(表内精简为主要事迹500字);填写《2020年度滁州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附1500字家庭事迹材料(表内精简为主要事迹300字),并上报纸质版3份(需要签字)和电子版1份;推荐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照片,大小不小于2M,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电子版表格、材料及照片请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二)征集活动

    1.征集对象。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各支部推选出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为主。

    2.上报要求。委机关3条、执法局3条、旅游公司5条、林场5条,填写《2020 年滁州市琅琊山管委会家训家规征集表》(附件3);其中委机关向政治处上报、旅游公司向综合管理部上报。

    3.征集要求。学习领悟《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名家名篇,结合个人实际、家庭实情,从治家、教子、修身、立世等方面订立家训家规。

    五、实施步骤

    (一)推选活动

    1.党支部推选上报(3月23日—3月31日);

    2.委政治处初审  (4月1日—4月2日);

    3.党工委审核    (4月3日—4月6日);

    4.社会公示      (4月7日—4月14日);

    5.推荐上报      (4月15日以后)。

    牵头部门:委政治处,协助部门:各相关党支部

    (二)征集活动

    1.各部门征集上报(3月23日—3月31日);

    2.委政治处初审  (4月1日—4月2日);

    3.委领导审定    (4月3日—4月6日);

    4.委办公室宣传  (4月7日以后)。

    牵头部门:委政治处,协助部门:委办公室、委创城办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有关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将鼓励党员干部自报和党支部推荐相结合,做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情况摸底、材料审核等工作;委属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家训家规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原创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扎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审核,确保成效。委政治处要按照推选条件有关要求,逐项对照,加强党员干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选材料的审核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推荐的家庭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委办公室、创城办协助落实家训家规征集活动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委办公室、委创城办要根

    据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两微一端”、景区LED屏等宣传载体,及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落实新时代“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建设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推进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清廉善美的良好风气。

    七、联系方式

    委政治处:王静,手机:13805506380,邮箱:95632633@qq.com;

    委创城办:阮雪峰,手机:18905502692,邮箱:18680119@qq.com。

     

    附件:1.2020年度滁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2.2020年度滁州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20年滁州市琅琊山管委会家训家规征集表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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