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琅琊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琅琊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琅琊山管委会
琅琊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文件精神,按照《滁州市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垃圾分类,现就推进琅琊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要求,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19年底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组织领导
成立琅琊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 明 琅琊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 斌 琅琊山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梁万余 琅琊山风景区纪工委书记
王少兵 琅琊山管委会副主任
刘南川 琅琊山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千兵 琅琊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朱 惠 琅琊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余育国 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涛 琅琊寺景区负责人
吴仕振 琅琊山国有林场场长
朱晓春 琅琊山管委会科教园区办公室主任
朱保军 琅琊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鲁 健 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千兵、朱惠、余育国、吴仕振、朱晓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阮雪峰、张健、陈高洁、许业红、张永美、钟芝磊同志为成员(联络员)。
垃圾分类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部分,由琅管委创城办统一调度。
三、实施范围
琅管委机关、委属各单位,琅琊山风景区、丰乐亭景区、花博园、太仆寺等。
四、分类方法
(一)分类标准
根据安徽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所对应的四色收集容器分别为:蓝色、红色、绿色、橘黄色。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
(二)设备投放
1、办公场所: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每个办公室配置1个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各单位在办公场所至少配置1个有害垃圾桶。
责任部门:委办公室、执法局、林场、旅游公司、科教园区办。
茶水间:配置餐厨垃圾桶。
责任部门:委办公室、执法局、林场、旅游公司、科教园区办。
景区(含琅琊山风景区、丰乐亭风景区、花博园、太仆寺等):游客中心电子屏定期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视频。按照现有垃圾桶点位配置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并在垃圾桶旁设置宣传牌(分类投放要求等知识),各片区经营网点配置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桶1个。
责任部门:旅游公司、科教园区办。
五、实施步骤
(一)设置垃圾桶(即日起—9月1日)
(二)宣传动员(长期)
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标牌等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氛围,潜移默化影响自身行为。
旅游公司、科教园区办要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结合各类节庆活动、宣传营销和其他形式的活动,经常性发动志愿者到景区开展游客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游客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自觉性。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变更,也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处置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更是服务当代,造福子孙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部分。
(二)明确责任领导。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将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分类、人人自觉参与。干部职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单位做好,回家带动家人,影响身边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委创城办。
(四)加强自查督查。各科室、处局、委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自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发现和改进问题,委创城办将统一调度,适时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