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直属单位、二级机构,各科室处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冬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做好秋冬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根据安徽省文物局、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行文《关于开展<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检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做好迎检准备。
特此知通。
琅琊山管委会
2020年1月9日
琅琊山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文物火灾防控是琅琊山消防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冬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做好秋冬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根据安徽省文物局、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行文《关于开展<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检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月20日,开展文物火灾防控和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冬春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琅琊山文物火灾防控和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特成立琅琊山冬春文物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 明 琅琊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琅琊山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 斌 琅琊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琅琊山管委会副主任
粱万余 琅琊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琅琊山风景区纪工委书记
刘南川 琅琊山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王千兵 琅琊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局长
余育国 琅琊山旅游公司副总经理
鲁 健 琅琊山旅游公司副总经理
贾 鹏 琅琊山管委会建设局局长
吴仕振 琅琊山国有林场场长
江 凯 琅琊山旅游公司综合管理部长
朱帮文 琅琊山旅游公司景区管理部长
黄广安 琅琊山管委会防火办主任
陆家骥 琅琊山旅游公司景区管理部醉翁亭片区主任
夏 松 琅琊山旅游公司景区管理部丰乐亭片区主任
李文涛 琅琊寺寺管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玉任办公室主任,黄广安任办公室副主任,夏松、陆家骥、李文涛、吴仕振、高山为成员。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琅琊山国有林场等二级机构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醉翁亭片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醉翁亭片区)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醉翁亭古建筑群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闻闻戒师墓塔
(责任单位:琅琊山旅游公司景区管理部醉翁亭片区;责任人:陆家骥)
(二)琅琊寺片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梁殿、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琅琊寺片区)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琅琊寺古建筑群
(责任单位:琅琊寺寺管会;责任人:李文涛)
注:琅琊寺为驻山单位,由琅琊寺做好自查,并及时向市文物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备,并抄送市琅管委。
(三)丰乐亭片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丰乐亭片区的)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乐亭古建筑群
(责任单位:琅琊山旅游公司景区管理部丰乐亭片区;责任人:夏松)
(四)清流关片区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流关遗址
(责任单位:琅琊山国有林场;责任人:吴仕振)
四、检查内容
根据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督查检查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梳理如下,请各片区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并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和《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2)。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电气安全隐患。1.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2.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3.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4.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5.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商;7.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8.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9.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二)用火安全隐患。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的;2.文物、博物馆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4.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等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以及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的。
(四)危险物品安全隐患。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4.消
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3.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套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五、阶段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隐患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月12日)各片区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开展隐患排查,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和《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表》,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12日至1月17日)各片区负责人要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对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综合整治,对《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和《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表》上填写的隐患问题,进行逐条挂账及时整改,决不能带着隐患、故障工作。
(三)迎检总结阶段(1月17日至1月20日)根据省文物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方案,1月20日前省检查组随时都有可能来检查,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度,做好迎检准备。对检查发现隐患突出、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琅琊山风景区纪工委将集中组织对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琅琊山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琅管委防火办将适时组织对重点文物古建进行检查,迎接省检查组督察。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和《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2)请于1月17日前报送至琅管委防火办备案。
联系人:黄广安 电话:3513101